《小常識》轉PO、修片恐觸法 《小常識》轉PO、修片恐房屋貸款觸法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:2009/07/04 04:09 (記者項程售屋網鎮)未經著作權人同意,擅自轉PO影片,或在影片上加房屋買賣工,林振煌律師指出,已侵害他人著作權,須負民、刑租房子事責任,刑責部分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還須負責婚禮佈置民事賠償,網友不要因一時好玩就隨意轉載影片。林振網路行銷煌律師強調,除非原影片註明:歡迎轉載引用等語,才系統傢俱能免責,否則就算影片未標明可否轉載,也視同原著作節能燈具權人不允許轉載,網友勿以為只要是網路上資料就可隨宜蘭民宿意使用,到時惹禍上身就後悔莫及。 相關報導網路Po個人信貸文 也能直著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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