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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羊城晚報訊 記者何偉傑報道:近日,花都區人社局貼出一紙人事任免通知,宣佈廣州市城管執法局花都分局副局長黃富春被免職,該副局長在免職前仍然處於試用期。花都區城管執法部門相關人士表示,黃富春自今年4月1日起便以開會名義被帶走。據傳,黃被免職或與此前花都區爆破史上最大單體違建一事有關。
  羊城晚報記者昨日致電花都區人社局,對於黃富春去向問題工作人員表示“不方便透露”,但否認另有任用。當天下午,記者前往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花都區分局瞭解情況,相關人士向記者證實,黃富春於4月1日已經離開工作崗位,“當時他是被通知到區里開會,後面我們就不知道了。”
  有知情人士透露,黃富春被免職與去年年底花都區爆破史上最大單體違建有關。記者查閱相關報道發現,該違建是高達18層的“小產權房”,已建成並即將入住,當時不少媒體曾追問,“大樓建了6個多月,為什麼相關部門沒有一早發現?”對此,黃富春表示城管早已責令停工,但當事人頂風搶建,售樓是開發商私下的行為,城管部門並不知情。
  對於這個傳聞,花都區執法分局相關人士並沒有當面否認,但他表示目前仍然沒有接到紀委和組織部方面的正式通知。該人士還表示,黃富春在試用期內被免職或許還有別的原因,據其透露,去年9月11日,花都區新華街發生一宗在建5層廠房外的腳手架部分倒塌的事故,事故造成2人死亡,5人受傷,此事發生後,當時剛在試用期工作只有幾個月的黃富春就被記過處分。
  記者從公開資料瞭解到,黃富春2012年5月被廣州市評為勞動模範。據瞭解,黃富春在城管工作多年期間,是同事心目中的“廉潔模範”,被下屬稱為請吃不到、送禮不要、關係不搞的“三不領導”,被親友們認為不近人情的“黑包公”。曾與黃富春共事過的一位知情者稱,黃工作能力出色,人非常聰明。
  何偉傑  (原標題:花都城管執法分局局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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